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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7 14:4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为切实推进学校消防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努力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安消安委办发(2016)12号〕精神,决定11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

二、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学校领导、相关部门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参与消防知识学习,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严密防范火灾事故,确保校园及师生平安。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深入开展“119”消防安全专题宣传教育

1.开展主题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师生、实效性强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发动各学校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上一堂消防知识课、举行一次消防主题班会、部署一次消防家庭作业“四个一”活动。要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教育氛围。

2.加强家校互动。各学校要动员、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版块的竞赛活动。要组织开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的家庭消防隐患排查活动,完成好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切实增强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二)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活动

1.组织开展学生集体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学生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演练方案,明确并落实活动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疏散路线、应急预案、信息宣传等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演练的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和场所要落实专人监管,对演练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和地段,落实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知识技能培训。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公安消防部门、社会消防专业宣教机构组成专门力量,深入各学校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知识技能培训,要重点加强门卫保安、食堂职工、宿管人员、专用场馆管理员等重点人群培训,确保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通过培训,使全体师生了解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的“四个能力”。

(三)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1.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通过多种宣传媒体、途径和方式,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提示”、“承诺告示牌”的张贴公示工作。在上下楼梯、走廊过道、师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指示标识和应急疏散标识。

2.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军训工作。认真落实“三有”要求(即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确保学生每学期接受消防教育不少于4课时。各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巩固典型示范阵地,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新创建一批省、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3.加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使用和管理,不断强化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设、配备、完善各类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落实专人专管,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正常。要严格规范校园电、火、油、气的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宿舍楼、仪器实验室、图书馆(室)、电脑室、监控室、档案室、配电房等消防重点部位管理,落实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员的责任。活动期间,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要落实中小学校严禁使用明火取暖的规定,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大力开展冬季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严禁师生在学校内使用无烟煤取暖,教育引导学生在家庭不用燃煤取暖,坚决杜绝师生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4.推进消防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学校消防标准化的各项要求,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的设施、器材和制度、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努力建设校园“微型消防站(队)”,做到消防管理全覆盖、零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做到宣传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有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市直各学校“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请于11月8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含活动视频和图片等)于11月28日前上报。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附件:2016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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