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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教师参加2016年“国培计划”-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10:12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选送教师参加2016年

“国培计划”-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6)”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项目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6]61号)和省厅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的“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工作,教育部将于今年暑期在北京组织实施专业培训,现将我市选送教师参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与目标

通过开展《通用规范汉字表》等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培训,宣传推广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促进教育领域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推进基础教育教师深入了解和正确教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提升教学基本功。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语言文字政策,《通用规范汉字表》《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等国家标准解读。培训形式采取专家讲座、小组讨论等。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十县区(每县1名,不含高新区)中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本次培训共举办两期: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8月16日至18日,报到时间为8月15日;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8月23日至25日,报到时间为8月22日。

培训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南门内)。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做好参训教师遴选工作,优先从省、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中遴选,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务于6月2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2.本次培训由教育部、财政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和资料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工作单位报销。

联 系 人:陈晓靖 张清瑶

传真电话:3216119

电子信箱:cxj3666@163.com

附件 :“国培计划(2016)”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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