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善行义举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善行义举榜的通知
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文办《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共性工作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现就进一步规范设置善行义举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善行义举榜是以“榜”的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在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方面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展示,为公众树立学习榜样,是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载体。
二、上榜对象
上榜人员应是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中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生产和生活中爱岗敬业、工作认真、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助人为乐、友善待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秩序、见义勇为、好学上进、孝老爱亲、家庭和睦、诚实守信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只要有闪光点都可上榜,重在易学易行。
三、有关要求
1.上榜候选人可通过自荐、群众推荐、党团组织或科室举荐等多种形式产生,经集体评议或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后上榜,上榜事迹要内容真实。
2.善行义举榜外观应大方、醒目、庄重、牢固,样式以市创文办提供的版式为准(见附件2),规格原则上不小于1×2米,必须在墙面或地面固定安装。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季度更换一次,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单位可半年更换一次,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保持整洁卫生。市直各学校更换情况以实景图片形式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三创办。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创文门型展架的管理维护,有门厅的单位要集中摆放,定期更换,保持整洁。
联系电话:3211282 邮箱:390510666@qq.com
附件:善行义举榜图样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善行义举榜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