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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5 10:4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防范

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安康市教育系统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市直各教育单位工作方案、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请于7月8日前一并报市教育局安全科。9月20日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4日

安康市教育系统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陕教安办〔2016〕9号)《安康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安市安委会发〔2016〕6号)和《全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安消安委发〔2016〕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学校和教育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形成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努力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教育,坚决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努力实现确保校园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接送学生车辆(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1.要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一步排查是否有学生搭乘超载车、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含船只,下同);排查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各县区、各学校要主动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沟通,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安康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重点检查校车使用许可备案情况,接送学生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情况,车辆行驶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校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执法部门专人指挥疏导交通等情况。

3.要重点对职工上下班接送车辆、公务用车以及校内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检查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有序。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情况

1.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和食堂卫生管理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采购查验食品合格证制度,是否有食品采购台账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相关制度是否上墙公示,检查登记是否规范。

2.有无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岗位签定安全责任书,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每年定期体检,做到持证上岗;学生就餐时是否有值班人员在场管理疏导。

3.是否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堂加工操作间是否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防、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存放的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必要的消毒、冷藏、冷冻设备,是否建立并落实消毒制度,消毒记录是否规范。

4.校园内食堂、超市(小卖部)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学校饮用水水源管理是否规范,自备井供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

5.是否建立和落实学校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通风换气、健康体检等制度;是否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

1.排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否密切家校联系,是否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是否宣传告知家长的监护人责任,明确监护人应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

2.排查是否建立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各县区教育部门是否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综治、城建、水利、河务、水库管理等相关部门和镇办政府、村组社区,加强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灌渠、水坑、沙坑、矿坑等水域安全管理;各县区、各学校是否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巡查,是否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3.严格排查各地各校是否做好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 是否做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四)校舍安全情况

1.加强对校园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围墙、大门、厕所、挡土墙、体育设施、旗杆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

2.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屋承重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是否有鼓包脱落,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内外悬挂物是否牢固;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查验收。

3.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

(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2.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推进微型消防队(站)建设的通知》(安教发〔2016〕38号)的要求,各单位微型消防队(站)建设是否如期推进,是否正常运行。

3.要继续抓好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特别是校园内的教取工集体宿舍和年代久远的老旧房舍的火灾隐患排查。

4.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识位置是否准确,能否正常使用。

5.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卷盘、水带、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

6.供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 况,是否存在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六)其他需要排查的安全隐患

1.学校危化物品管理情况。要加强对所使用化学实验用品(尤其是危化物品)的管理和检查,全面开展对诸如强酸、强碱等强腐蚀制剂或溶液,液氨、液氯等在低温、低压储存各件失效下转化为挥发性有毒气体,以及氰化物筹剧毒试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学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要开展对学校使用的小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使用维保记录,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安全操作人员是否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无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违反安全规程操作,以及因设备检修不当、老化、淘汰不及时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3.校园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情况。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强对处于治安复杂地区、矛盾多发地区、周边环境复杂地区学校的基本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校园围墙有效封闭、是否有反恐防暴预案和工作方案等情况的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至6月24日)。制定工作方案,印发通知,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市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27日至7月8日)。各县区、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1日至9月20日)。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的各项问题,对上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直接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县区教体局要对整改清单逐项复核检查,跟踪落实。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要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实施步骤,使活动不走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市电大、市考管中心、市教研室、市电教馆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建立安全隐患问题登记台账制度、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和反馈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每一项安全隐患,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要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知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推动辖区内各学校结合实际安排集中整治行动,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通过检查督办等多种方式保证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巩固成果。各县区、各学校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对工作开展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参与安全整治工作。要不断总结推广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经验和做法,巩固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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