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
“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一小、市二小、市初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推进依法治教和规范办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6〕15号)安排,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以落实《管理标准》为主题的“新标准·大规范”调研活动。现就做好有关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各县区教体局落实《管理标准》、组织开展“新标准?大规范”活动的总体进展情况,活动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情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和确定的义务教育试点学校的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对进一步落实好《管理标准》的建议和意见等。
二、调研形式
调研通过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书面调研:各县区教体局根据调研内容,组织对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在认真总结本县区活动进展情况的基础上,从活动总体进展、具体做法、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五个方面,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
实地调研:省教育厅将组织调研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市、县区和试点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调研时间
2016年6月15日前,各县区完成调研工作。7月中旬,省上调研工作组对部分地市、县区、试点学校进行调研(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调研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各试点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要精心组织并抓好落实,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调研工作重点。各县区要认真对照安康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展“新标准·大规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安教发〔2015〕144号)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中确定的五个目标任务和五项重点工作开展调研,认真了解所辖县(区)、学校开展五项重点工作(即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确定试点学校)的落实情况。
(三)精心完成调研材料。请各县区于2016年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以下材料(含电子版):
1.各县区、市直三所试点学校(市一小、市二小、市初中)组织实施“新标准·大规范”活动的工作方案(或通知、实施意见等);
2.各县区“新标准·大规范”活动的调研工作报告;
3.各县区推荐报送辖区两所试点学校(一所初中、一所小学)、市直三所试点校(市一小、市二小、市初中)关于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情况报告。
联 系 人:周 坤
电 话:3212794
电子邮箱:jyj3212794@163.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