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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汛防滑等当前校园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4 13:58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防汛防滑等

当前校园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市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就防汛防滑和校园治安防控等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将防汛防滑、校园治安防控等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汛防滑、校园治安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防汛防滑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迅速学习传达省、市主要领导关于防汛防滑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明电〔2016〕9号,已转发)精神,高度重视,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汛期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关于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

近期,部分省份发生多起恶性涉校涉生案件,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令人痛心,发人惊醒。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及教育部、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1号)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警校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防范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县区、各学校要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中和每个人头。要制定学校安全检查指南清单,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推动安全教育常态化。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平台”、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安全手册,充分利用政法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作安全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学生不在人流密集校门口停留,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防止校园暴力。要经常性开展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活动,有效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和本领,不断提升应急逃生技能。要加大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力度,采取《致学生家长信》等形式,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离校期间的教育和监管,严防脱离学校管理期间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学校安全基础措施。各县区、各学校要强化校园安防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各项标准,探索建立网上巡查系统。要加强警校常态协作、联勤联动和联合督导,健全校园警务室与学校保卫队伍应急协作机制。要把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必要的保安员,建立和升级完善学校安全技防系统。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技术防范,在校园周边及校门口设置减速带、安全隔离墩(栏)等必要的防范设施,有效防范不法行为给学生带来伤害。

(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机关加强警校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定期督导检查和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分析本县区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防措施建设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处置。要深入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安康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抓好校车规划和监控平台建设,坚决取缔不合格运营车辆,坚决查处校车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防上下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挥警校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生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责任事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陕教明电〔2016〕10号)的部署和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从2016年6月至10月,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扎实开展整治。

1.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要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学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处理,并逐步建立学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3.重点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园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幼儿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明工作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保障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于6月23日前将本单位关于汛期学校安全的工作部署、隐患排查、应急管理、教育演练等情况报市教育局。10月25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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