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争创
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安康市教育系统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教育系统双拥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
安康市教育系统
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双拥工作水平,不断巩固提升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成果,实现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依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6〕24号)要求,切实落实教育系统双拥模范城创建任务,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巩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为全市大局服务、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把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举全市军民之力,打造双拥城市品牌,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升级版提供坚强保证。
二、创建目标
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现代化人才;开展军队和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确保2016年通过验收。
三、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5月下旬),制定下发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落实责任及具体措施。
2.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上旬—6月中旬),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教育系统双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分工负责,逐项抓落实。广泛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国防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第三阶段:迎接检查阶段(2016年6月下旬)。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
4.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7月—12月)。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意见》的要求,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进校园、进课堂。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军训作为对学生实施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纳入学校课程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48号)以及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教体艺〔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坚持在高中教育阶段新生中开展军训活动。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语文、德育、历史、地理、体育等课程渗透以及在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中安排国防教育内容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同时采取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烈士陵园、博物馆、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主题活动。2016年要重点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建军89周年,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校会、班团会、开展共建联谊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持续加强师生双拥宣传教育、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
2.积极解决好军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各县区教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文件精神,对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时,学校、幼儿园优先安排入托入学,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照顾,对经济困难家庭女子优先纳入资助对象,确保其子女完成学业。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军事院校、空军招飞及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政策,积极配合做好报考、招生、录取工作,支持军事人才培养。
3.以军民共建为载体,开展“军营一日”活动。各学校要积极联系,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开展实践体验活动,使学生受到军营文化的熏陶,感受到部队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学习军人坚强的意志和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从而进一步加深对国防教育的认识,增强国防观念和爱国主义情感。与地方驻军紧密联系与配合,邀请部队官兵对学生进行军训和国防知识讲座,使学生牢固树立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思想。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送温暖”活动。各县区、各校要大力做好拥军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在师生员工中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要关心校内的退伍军人、军人子女、军人家属等,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工作。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十一”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送文化”到军营、走访退伍军人、老战士、慰问驻地部队官兵等活动。广泛开展“学驻军、赞军队、献爱心”活动,保持双拥共建活动的经常性和主动性。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是我市军地双方共同创造的一项崇高荣誉。市教育局成立安康市教育系统争创双全国拥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教育系统双拥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县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人员办公,为双拥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双拥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双拥工作宣传热潮,营造双拥工作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广大师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校园网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双拥工作的基本内容,提高对双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师生爱国拥军的热情,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参与双拥、宣传双拥、支持双拥的自觉性。
3.规范建档,强化督促。各县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教育系统创建任务,将开展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军民共建活动、送温暖活动、双拥工作宣传教育活动以及解决军队干部子女入学问题等工作进行详实记载,及时收集整理,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市争创活动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