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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14:46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6〕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县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实现100%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一)科学合理划分学区。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根据县域内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学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科学合理调整和划分学区,明确新生入学条件,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依据相关手续按划片范围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安康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实施办法》(安教发〔2011〕12号)执行,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要积极探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三)重视特殊群体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落实军人子女入学优抚政策,严格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各县区教体局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按要求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安排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由县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教体局要采取措施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不断深化“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三区一体化学区制管理改革,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切实通过探索集团化办学、组建学校联合体、优质校办分校或委托管理等多种途径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加大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努力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实施好“全面改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办好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市学校入学压力。

(三)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各县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政策,落实规定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时间、比例和层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提供交通、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三、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教体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具体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和控制“大班额”纳入考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二)做好信息公开,坚持阳光招生。各县区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实行均衡编班,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将招生工作政策、学区划分、入学程序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严格学籍管理,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年龄等,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杜绝出现“只招学生,不管学籍”现象,重点加强异动学生学籍审核和管理,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原则上在9月份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答疑解惑引导。各县区教体局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请各县区教体局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新生计划数、实际招录数、随迁子女入学人数以及民办学校招生等基本情况和免试就近入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 系 人:周 坤

联系电话:3212794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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