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19:24作者: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
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和市场监管局):
现将省教育厅等三厅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的通知》(陕教[2016]2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扎实做好整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各县区在切实做好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相关汇总表(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于5月27日前报市级相关部门(附件1由各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牵头汇总填报,附件2由各县区质监部门负责牵头汇总填报,附件3由各县区工商部门负责牵头汇总填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 蔡苏苏 电话:3214290
市质监局 陈志登 电话:3229901
市工商局 屈爱武 电话:3281514
(点击附件下载)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25日
[打印本页]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