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政办发〔2016〕4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市地处山区,地质环境复杂,地质条件脆弱,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较多。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各县区、各学校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完善预案
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对师生进行发现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等安全教育,针对当地可能发生的汛期灾害,开展防御暴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避险、逃生、自(互)救能力。同时要加强与气象、国土、住建、防汛抗旱指挥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师生开展演练。
三、突出重点,开展排查
各县区教体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组在所辖学校的调查工作。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县不漏镇(街办),镇(街办)不漏校,逐校进行排查。对于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馈,按规定和要求登记,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各学校也要积极主动与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全面排查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市、县区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防汛防滑工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省市挂牌督办的6所学校和今年排查出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各县区、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强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处置有力,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别是高考、中考期间,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好考点及低洼校舍的防洪排涝工作,加强对学生防洪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管,对学生赴考途中危险线路、危险区域加以防控,对超出学校监管范围的区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以确保师生安全和两考顺利进行,避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排查走过场、工作敷衍塞责等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附件:安康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点击下载)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