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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7 14:18作者:

关于做好2016年安康市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安委办,市直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推进我市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依据《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教发〔2015〕88号),结合创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是推进“美丽新校园”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安全发展的必然选择。2014年以来,各县区、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建设成果,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涌现了一批有特色、有内涵、有质量的学校。市一小、汉滨区铁路九年制等学校的建设成果已经被其他县区学校学习、借鉴并运用到校园安全管理实践中,提升了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了教育事业安全发展。因此,各县区、各学校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和《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大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教发〔2014〕44号)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强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技能为重点,突出事故预防、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分类指导,抓点示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在全系统形成人人“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保安全”的文化氛围和舆论环境,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为教育事业安全科学发展和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明确任务,规范创建

(一)明确创建任务。各县区按照市上下达的创建指标为准(附件2),全市全年创建45所,其中,市直学校创建面达50%。

(二)抓实创建过程。坚持与平安校园创建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创建工作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发动实施阶段(4月初-10月上旬)。各县区教育、安监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动员本辖区各学校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创建学校在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完善的基础上,向县区教体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拟推荐创建学校名单,请于5月13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2.组织初评阶段(10月中下旬)。各县区由教体局牵头,协调县区安监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学校组织复查初评,评选出基本达到创建标准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向市教育局、市安监局推荐申报。

3.验收命名阶段(11月底前)。市教育局、市安监局组织抽查验收。对创建工作合格的单位,进行命名公布。在此基础上,评选推荐一批申报全省和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优秀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纸质及电子版于评估验收前2周内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学校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县区、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经费投入,突出自身特色,创新工作思路,形成良好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县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真正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目标。

各县区可参照《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符合县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标准,评选表彰一批县区级安全文化示范学校。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附件:1.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2.2016年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名额分配表

3.安康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请表

(点击下载)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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