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2016年公共机构
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安节办发[2016]5号)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2016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生态立市、循环发展”要求,以制度管理和责任落实为基础,坚持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及节水型单位创建为主线,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抓好能源审计、能耗统计,加大宣传力度,推广节能技术,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耗能同比下降2.5%。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开展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践行绿色生活。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主题,积极利用板报、LED显示屏、标语、彩页、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
(二)推进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鼓励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力度,逐步形成完善、规范的回收体系。相关单位要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创建达标,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三)抓好新产品推广、技术改造和创建工作。加大节能改造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能耗设备设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创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点,加快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将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贯穿各项节能工作,促进形成绿色办公、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为建设美丽安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