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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09:46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

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要求和市教育局2016年教育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为切实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推进教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公开承诺事项如期完成,根据《安康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安教发〔2014〕99号),现就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做好辖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依据《安康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调研,摸清辖区有条件实施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学校所数,掌握基数,建立台账,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实施,长效运行,加强指导,督促学校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学校是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重要意义,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开放工作。各学校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开放办法,明确开放对象、场馆设施、开放时间、管理规范以及开放单位和锻炼人员权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并报县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市直各中小学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同时各学校要将本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形式、项目、有关要求等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三、确保安全。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必须购买公众责任保险;要加强安全管理,配备管理人员,抓好开放期间的日常管理,实行持证入校制度;要定期对开放的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要加强开放区域的物防、技防建设,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开放学校管理和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已将提高现有体育场地利用率,满足群众健身运动需求,进一步推进学校运动场地资源向社会开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实行月报送、季通报、随机抽查制度。请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将本县区、本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各县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安康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每月25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周 坤

电 话:3212794

邮 箱:jyj3212794@126.com

附件:安康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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