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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心城区各学校开展“珍爱生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11:16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中心城区各学校

开展“珍爱生命、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意识,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展示学生风貌,培育社会文明风尚,扎实推进教育系统“三创”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在安康中心城区中小学中开展“珍爱生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

一、时间安排

2016年3月5日——2016年4月5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使学生违犯交通规则

的行为明显减少。建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五进”活动。

落实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班级、进家庭、进社区活动。要把“珍爱生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集体活动对学生开展教育。

(二)大力普及文明交通常识。

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各种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等交通常识,知道怎样走路、怎样骑车和乘车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培养学生文明出行、爱护交通设施的意识,教育学生争做文明市民。

(三)搭建主题教育活动载体。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举办一期交通安全板报,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开展一次文明交通素养督查。

(四)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按照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陕西好司机、陕西好交警、陕文明交通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文明办字[2015]38号)的要求,扎实开展好“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突出实效。

汉滨区、高新区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不仅是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维护城市良好形象的大事,更是关系到个人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社会安定的大事。区教体局和学校要迅速制定活动方案,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意识。

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校园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学生文明交通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遵章守纪交通行为习惯。

(三)建章立制,整改隐患,综合治理。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将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要积极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积极协调交管、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学校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四)监督检查,报告情况,纳入考核。

市教育局将加大督导考查力度,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三创”考核内容。各学校要通过周通报等形式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做好活动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周向市教育局“三创”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4月10日前上报活动书面总结。

联系人:余晓莉

电话:3211282

邮箱:390510666@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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