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结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安康市第五届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39号)精神,市教育局印发了《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安教发〔2015〕6号),于2015年3月至6月开展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全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层层开展展演评选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本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共收到10个县区(含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105件、艺术作品200件、论文51篇、中小学生征文132篇。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所有上报的作品进行集中联评,共有388件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19个、二等奖36个、三等奖32个;艺术作品一等奖47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48个;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9篇、二等奖13篇、三等奖10篇;“阳光下成长”优秀征文一等奖25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39篇。评选优秀指导教师53人,优秀组织奖12个。并择优遴选83件作品参加全省评审,其中有1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32件艺术作品、1篇教育科研论文、3篇学生优秀征文在省级评审中获奖。现将获奖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希望各县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推动中小学美育工作发展。
附件:1.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获奖名单
4.安康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阳光下成长”优秀征文获奖名单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