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入选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我市入选国家青少年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入选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名单的通知》(陕教体〔2015〕18号),2015年,我市共有10所中小学校被教育部认定并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现将我市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做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及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足球特色校的管理。各县区教体局要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建设和支持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对已建成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加强考核管理,将特色学校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重要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特色学校,将上报教育部取消其命名并予以通报。
二、加强校园足球特色校自身建设。对于本次我市入选的10所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切实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国省市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和《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加强自身建设,设立体育工作和校园足球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至少配备一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场地设施、器械配备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把足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每周用一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将足球运动纳入大课间或学生课外活动,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和校级男、女足球队,组织开展班级联赛、年级挑战赛,每个班级参与比赛的场次每年不少于10场,积极参加各级校园足球联赛,使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足球活动。
三、加快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安康市教育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加快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意见>和<安康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的通知》(安教发〔2015〕128号)的总体要求以及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推行校园足球联盟式发展的通知》(安教发〔2015〕13号)要求,尽快成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激励和督导考核评价机制,加快推进本县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发展。要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作为校园足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更多的学校建设成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充分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县区校园足球联盟式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体系,从而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普及水平。
附件:安康市2015年度入选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6日
附件
安康市2015年度入选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
特色学校名单(10所)
县区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别 |
汉滨区 | 汉滨区江南小学 | 小学 |
汉滨区东关小学 | 小学 | |
汉滨区初级中学 | 初中 | |
宁陕县 | 宁陕县宁陕小学 | 小学 |
旬阳县 | 旬阳县城关小学 | 小学 |
平利县 | 平利县城关小学 | 小学 |
石泉县 | 石泉县池河中学 | 初中 |
高新区 | 安康市高新中学 | 完全中学 |
市直 | 安康市第二中学 | 完全中学 |
安康市第一小学 | 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