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场所)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和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场所)清理整治
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综治办、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取缔无证举办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补习学校、补习班)和无照经营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少儿之家),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广大受教育者合法权益,2015年11月,市综治办组织在全市开展为期十个月的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场所)专项清理整治。市上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安康市清理整治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场所)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象内容、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整治方法、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整治方案》印发后,大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能认真落实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制定方案,积极开展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集中整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宁陕、岚皋、镇坪、白河、高新、旬阳六个县区制定并上报了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石泉、宁陕、紫阳、岚皋、镇坪、汉阴、高新七个县区完成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场所)普查摸底并上报了普查表。仍有个别县区没有及时安排落实,工作迟缓,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总体进展不均衡。全市仍有汉滨、平利、旬阳、白河等四个县区未按时完成普查摸底任务。二是部门协调有待加强。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清理整治工作机制亟待建立。三是社会宣传氛围不浓厚,还没形成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攻势。学生、家长以及相关机构举办者(经营者)对清理整治活动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甚少,不利于清理整治的持续推进。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类机构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落实牵头部门,建立专项集中治理联席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各部门要按照市上整治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各自承担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三是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尚未上报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和《安康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普查表》《安康市学生托管服务机构普查表》的县区,请务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6时前报市教育局。已完成摸底普查的县区要根据普查摸底情况,建立台账,按照“审批登记一批、整改规范一批、依法取缔一批”的分类整治要求,抓紧做好第二阶段的集中整治。
附件:安康市清理整治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中心进展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
安康市清理整治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托管服务中心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县区 | 普查摸底阶段(截止2015年12月31日) | ||||
整治方案制定情况 | 调查摸底情况 | ||||
已制定 下发 | 正在 制定 | 未制定 | 已完成调查摸底并上报摸底表 | 未完成调查摸底 | |
汉滨区 | √ | √ | |||
汉阴县 | √ | √ | |||
石泉县 | √ | √ | |||
宁陕县 | √ | √ | |||
紫阳县 | √ | √ | |||
岚皋县 | √ | √ | |||
平利县 | √ | 仅完成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普查 | 未完成学生托管服务机构普查 | ||
镇坪县 | √ | √ | |||
旬阳县 | √ | 仅完成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普查 | 未完成学生托管服务机构普查 | ||
白河县 | √ | √ | |||
高新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