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康市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安康市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文教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校长的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根据市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校地合作协议,市教育局决定委托西安交大举办“安康市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1.培训对象:普通高中和办学规模较大的初中校长。
2.培训名额: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参训名额见《安康市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培训于2015年11月23日至29日进行,共7天。其中,11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至28日培训,29日返回。报到地点西安市翠华南路如家酒店(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面,雁塔西路和翠华路十字向南100米),联系人:李甜13720519663,张宏图18629519796。
2.培训地点: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安市翠华南路137号)。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将邀请省教育厅、西安交大、陕西师大、西北政法大学、省教科所和西安有关中学领导和专家,重点围绕领导艺术、管理智慧、教育改革发展、教育政策法规、特色学校建设、学校内涵发展、校长素养、校长心理健康等做专题讲座(报告)。
2.培训形式:以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案例教学、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考核及发证
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者,由安康市教育局和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给培训结业证书,并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40学时。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是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干部全员培训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校地合作决策的具体举措,各县区教体局、高新文教体局和市直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学员选派、妥善安排工作,于11月16日前将《安康市中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并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培训(报到时准备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严格执行干部培训有关收费规定,参训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费1780元(含教学、场地、资料、食宿及实地考察费用),培训费(由西安交通大学南洋职业培训学院开具正式票据)及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3.全体学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课误课,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种影响培训学习的活动,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刘世力(QQ:41955032) 电话:3212059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