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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9 16:52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

为了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和国家采取金融手段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民生政策,是现代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息回收工作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否持续健康开展的关键环节,是履行各县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的法定职责,体现了各县区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因此,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区政府汇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争取支持和协调,要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强力推进。

二、明确任务,健全完善回收方案

随着进入还款期学生的逐年增加,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量逐年加大。截至目前,全市还有年度本息回收任务13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43万元,增幅33.7%(详见附件1),按期完成年度本息回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往年本息回收工作中好的做法,充分借鉴外地区的有效经验,针对今年本息回收的任务和形势,结合学生家庭所在镇村、毕业年限、就业状况、本息回收历史记录等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本息回收方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和征信政策宣传。要建立县镇政府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体、基层学校教师和村组干部积极参与催收的工作机制,明确时限,合理分工,任务到人。请各县区在2015年11月10前,将本县区《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动态跟踪,重点督办

从2015年11月开始,各县区教体局要及时、准确掌握各镇(办)、中心校等本息回收任务分解单位的本息回收进度,每周星期五汇总并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责任区域,要深入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明确措施,监督执行,确保按照工作方案如期完成本息回收任务。请各县区从11月开始,每周星期五将本县区的本息回收进度(格式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将通过安康学生资助群及时通报全市本息回收进度。对本息回收进展缓慢的县区,将会同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进行重点督办。

联系人:田雯丹

电话:3214825

电子邮箱:akxszz@163.com

附件:1.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任务

2.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周进度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

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任务

县区 应收本息(元) 2015年应收本息增量(元) 2015年应收本息增幅(%)
2014年 2015年
金额 金额
全市 10177856.07 13608270.81 3430414.74 33.70%
汉滨区 2551497.13 3573096.25 1021599.12 40.04%
汉阴县 732740.54 1015780.74 283040.2 38.63%
石泉县 546212.62 651481.13 105268.51 19.27%
宁陕县 256173.31 283714.79 27541.48 10.75%
紫阳县 1044699.48 1583944.99 539245.51 51.62%
岚皋县 601401.42 630112.11 28710.69 4.77%
平利县 599666.78 832696.8 233030.02 38.86%
镇坪县 367084.53 496344.59 129260.06 35.21%
旬阳县 2014484.25 2499928.47 485444.22 24.10%
白河县 1463896.01 2041170.94 577274.93 39.43%

说明:2015年统计时间截止2015年10月。

附件2

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周进度统计表

(2015年  月第  周)

县区:                          填报人:                                                                       年   月   日

县区 应回收 已回收 完成比例(已回收金额/应回收金额)
人数 金额(元) 人数 金额(元)
           

说明:请各县区在2015年11、12月的每周星期五18:00时前,将周进度报市教育局电子邮箱(akxs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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