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
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应用,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1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组织机构,由基教科、人事科、师资培训科、学校保障科、市电教馆等科室和单位参加。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本县区教师参加本次大赛,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
二、参赛范围和对象
本次微课大赛面向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教研人员、电教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分中小学和幼儿园两大类,设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相关教研单位、电教机构均可参赛,中小学校申报微课参赛,幼儿园申报数字故事参赛,其他单位不限。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一)微课参赛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一般用于解释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方法演示、知识应用讲解,时间长度一般在5-10分钟。除了视频,微课还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短小精悍、生动灵活,不能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分学科和学段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微视频,并配套提供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1.教学视频。视频资源的制作和编辑方式要符合教学实际的需求,可通过拍摄、录屏、多媒体软件制作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拍摄是指利用专业摄像机等设备拍摄、制作加工成“微课”视频;录屏是指利用屏幕录制软件、声音输入设备,同步录制教师在电脑屏幕(或电子白板、一体机等)上演示、操作、讲解的授课内容和声音制作成“微课”视频;多媒体软件制作是指利用动画软件(Flash、Maya、3DMax等)生成微课。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格式可用以下任一种:mp4、flv、wmv,分辨率不低于640×480。
2.多媒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也可单独提交。
3.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年级、学科、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微课评审标准见附件1。
(二)数字故事参赛要求
数字故事是编写故事,把传统讲故事的艺术与信息技术工具结合在一起,整合文本、图片、视频、音乐、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创造可视化故事或情境的数字化作品,适用于为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创设游戏、学习和教育情境。
参赛教师可根据已有的故事脚本,也可从社会生活和教学实际出发原创故事脚本,灵活选用PPT、Flash动画、视频制作和数字相册软件等,制作成5-10分钟的数字故事。要求文字脚本完整,故事主题鲜明,展示内容生动,表现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能有效创设情境,激发高质量的学习体验和情感体验。数字故事评审标准见附件2。
四、参赛程序和时间
本次大赛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参赛,分县区初赛、市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赛由各县区组织评选,复赛由市上组织专家评选,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决赛阶段通过网络上传参赛作品,省级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决赛平台为“陕西省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本次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县区初赛阶段:2015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开展各级动员培训,推送制作软件和素材资源,为教师广泛参赛做好准备。各学校制作参赛作品,以县区为单位开展评选,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二)市级复赛阶段: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在县区初赛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委开展市级评选,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和学校(幼儿园)推荐参加市级复赛的作品数量见附件3。
(二)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需上传至“陕西省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教师在平台实名注册后,即可根据学段和学科上传作品),上传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10日,在此期间,省级平台将开放作品上传功能,其余时间关闭上传。具体上传作品名单待市级评选结束后公布,并由各县区和学校通知教师个人按要求上传作品。
县区初赛和市级复赛的作品不在“陕西省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
(三)县区初赛后推荐参加市级复赛的作品要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4),经县区教体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版(1式1份)报送市电教馆。同时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5),将纸质版(1式1份)报送市电教馆。《作品申报表》和《作品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市级评审和表彰
(一)市上成立专家评审组,由省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相关信息技术专家组成,经专家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市教育局给予表彰。
(二)参加微课大赛并获得省级或市级一、二、三等奖,将按省厅要求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审时等同于一篇论文或一项省级或市级成果奖。
七、有关事项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作为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全面动员,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好本县区和学校的评赛工作,真正推选出优秀微课和数字故事作品。
(二)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省推广和共享。
(三)请各县区和学校(幼儿园)于10月10日前将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回执(附件6)电子版报市电教馆。
联系人:吴雪曼3212816电子邮箱:akwxm@126.com
地址:安康城区育才路109号(安中对面)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