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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及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17:1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

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及特种设备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及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陕教安〔2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于9月28日前上报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稿)。

联系人:邱新勇

电话:3214549

邮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

 

关于深入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及特种设备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陕教安〔2015〕7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属中专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2015年9月11日,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学生食堂在加注甲醇燃料时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秋季开学情况大检查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把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此次爆炸事故充分反映出我省一些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校园安全大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有死角。事故教训告诫我们,安全生产一时一刻都不能懈怠,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是广大师生的强烈期盼,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更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所系。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查,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排查重点,立即开展安全再排查再整治

要以易燃易爆物品和特种设备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再排查。

(一)易燃易爆物品方面。重点对学校厨房、餐厅、教学实验室、实验用品储存室以及校医务室等涉及重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及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检查生产、运输、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检查学校易燃易爆物品具体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情况,检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购买、储存、领用、废弃品处置备案等台账建立情况、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方面。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在审验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学校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预案、紧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校园服务外包方面。对学校购买社会外包服务的,如学校食堂、餐厅等对外承包运营的,学校要同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公司或个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责任。校园内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生产经营、维护保养等活动;严禁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操作运行;严格禁止相关工作人员不按照操作规定流程运行设备、开展工作;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外包企业或个人,要责令停业整顿。学校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的责任,对外包服务企业加强管理,要请当地公安消防、安监、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对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和人员进行资质审核,规范其操作流程。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级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把安全再排查再整治行动作为秋季学期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严格责任,集中力量开展再排查再整治行动,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和后患。

(二)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再排查再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要求,层层明确责任,切实把每项任务、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对再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整治不彻底的,要进行安全生产问责,以责任追究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整改结果要经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加强安全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大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学校可专门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师生和学校聘用地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开展教育讲座。

四、具体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妥善处置。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总值班室,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畅通,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通讯录(具体见附件),并相应报送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属各单位务于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将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书面(含电子版)分别报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

联系人:郭旭光(省委高教工委)

电话:029—88668630

邮箱:jytwdb@163.com

联系人:任正旺(省教育厅)

电话:029—88668895

邮箱:aqglc318@163.com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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