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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17:06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中秋、国庆两大节假日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渡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假日,根据省教育厅及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5]4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节日和假期是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抓好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放假前,各县区、各学校要在开学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校车、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锅炉房、电梯、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学生公寓(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室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全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情况,进行周密部署。

三、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法制教育,尤其是防溺水教育,要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监护人在假期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达到与监护人密切配合、共同教育、确保安全的目的。

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无特殊情况,两节期间学校不得组织教职工集体外出活动。对因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而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放假期间,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对留校学生进行周密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暂停使用的校车要集中管理;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关闭暂不使用的电源,杜绝因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的火灾事故;加强校园值守和治安巡逻,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和盗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对学生意外事故、集体伤害事故,要按照“123一同时”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双节期间值班安排表请于放假前一天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市直各教育单位假期值班情况请于每天下午4:00前报市教育局值班科室(市局值班表随后公文平台下发)。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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