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校园绿化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
秋季校园绿化工作的通知
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双创办《安康中心城区2015年秋季绿化造林安排意见》(安创指字〔2015〕20号)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秋季校园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绿化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以植树造林、创森创园和身边增绿为主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帮助师生了解创森创园和身边增绿工作,提高师生的爱绿、护绿意识;定期通报校内外爱绿护绿的好人好事,实施身边增绿的好做法,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教育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并及时撰写通讯稿报道本单位绿化造林和实施增绿的进展情况。
二、继续实施身边增绿工程
一是做好绿化进单位工作。各单位、学校要结合实际,有条件的增加乔木数量,见缝插绿,建绿化带池,扩大绿化面积。受条件限制的,要通过增设树箱、花钵、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墙面绿化或摆放绿植盆景来增加绿量。按照每个办公室不少于3盆花或每个人不少于1盆花的标准,开展办公区域绿化美化,楼道及公共区间见空摆绿,打造绿意盎然的工作环境。对现有绿化带、花坛、苗木、盆景、筒装树定期进行浇水、除草、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与管护,及时补植损毁和枯死苗木,巩固提高绿化成果。二是做好绿化进小区进家庭工作。各教育单位对所属的家属院进行院落绿化整治。聘请园林部门做技术指导,在家属院的空闲地、边角地栽树种绿,组织住户在居室阳台摆放绿植花卉,争创绿化示范家庭。
三、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城区单位(学校)全部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园林式单位创建标准,结合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逐级创建成为区级、市级、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直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绿色校园示范点,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培育一批绿色校园示范亮点。
四、组织秋季义务植树活动
10月份为秋季义务植树活动月,期间,各教育单位要组织开展“植树周”活动。要广泛发动,积极参加义务植树绿化活动,要见缝插绿,开展门前庭院绿化、屋顶阳台绿化,倡导养花种草,绿化美化院落居室。承担有城区绿化治理帮扶任务的,要继续做好秋季造林和绿化帮扶管护工作,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绿化帮扶点开展补植补造、培土施肥、除草扩盘、浇水管护,巩固和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五、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各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主抓协调,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质量标准,不仅扩大绿化总量,还要严把绿化质量关,注重绿化档次,巩固提高绿化成果。10月底将本单位秋季校园(单位)绿化工作统计表及秋季绿化工作小结一并报市教育局双创办。
附件:2015年秋季校园(单位)绿化工作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2015年秋季校园(单位)绿化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 | 增绿 (植树) 时间 | 增绿位置及内容 | 增绿面积 | 栽植树木数量(棵) | 增加 盆栽 数量 (盆) | 投入 资金 | 参加人数 | 已创建园林式单位规格及时间 | 正创建园林式单位规划及计划时间 | 创建绿化示范家庭户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