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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开展全省幼儿园“小区域·大发展”区域活动评比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6 16:07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开展全省幼儿园

“小区域·大发展”区域活动评比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小区域·大发展”区域活动评比的补充通知》(陕教基三办〔2015〕5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区和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幼儿园组织开展区域活动的通知》(安教发〔2015〕11号)和省上的具体参评要求,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评比活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择优上报参赛光盘作品,确保参赛质量。

请各县区和市直幼儿园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光盘(各一份)、工作方案和活动总结以及《陕西省幼儿园“小区域·大发展”区域活动评比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文本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一并报送市教育局。

联 系 人:程光正

电 话:3212794

电子邮箱:jjk3212794@126.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6日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小区域·大发展”区域活动评比的补充通知》(陕教基三办〔2015〕5号)

附件1.安康市学前教育区域活动评比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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