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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资格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清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6 15:51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

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清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市教师资格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清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3年至2015年参加教师资格省考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因故未参加技能考试或参加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10月8-10日为教师资格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清考网上报名时间,10月9-11日为现场确认和集中受理申请材料时间。省考清考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注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育才路校区)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提交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贴二寸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表、思想鉴定表、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等七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清考时间为10月24-25日。考试地点在安康市教研室。考试时自备所申报学段学科教材两册,凭身份证、收费票据现场抽取讲课内容,到指定备课室备课,在60分钟内提交教案,按教案提交顺序确定讲课时间完成讲课答辩。专业技能考试清考成绩于11月2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查询技能考试成绩(查询电话:3219167)。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教师资格技能考试清考为全省教师资格考试的最后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经过评审予以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不合格者,所有省考成绩作废。

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教师资格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清考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陈晓靖   张清瑶    联系电话 3216119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彭小进   陈海晏   联系电话 3219167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5日

 

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技能考试清考网报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为10月8日-10日,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9-11日。

2.认定省份选择“陕西省”,认定机构选择“安康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安康学院。

3.网报中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它为选填项,请如实填写完整。

4.姓名、证件类型和编号均必须与身份证内容一致,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出生日期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

5.所学专业名称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中选择,必须与在校学习专业名称吻合。如:类别三文化教育大类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类别四文化艺术体育类幼儿教育。

6.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填起,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7.上传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8.设置并牢记个人登录密码,遗忘密码则不能登录。再次登录账号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9.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后,以“提交注册信息”上传,“保存注册信息”仅供临时存放网上报名资料。

10.有关网报咨询请联系彭小进老师,电话1370025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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