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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7 08:27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2016

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4〕1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20号)和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校2015-2016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装备函[2015]19号)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今年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统一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1.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统一省级管理、统一中介服务和承保机构、统一保险起止时间、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严禁转保、缓保、漏保甚至不保现象的发生,确保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不留死角和盲点。

2.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在做好校方责任保险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做好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3.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省上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生体育运动综合责任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促进学校阳光体育深入广泛有效开展。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生体育运动综合责任险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4.按照省上“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启动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生体育运动综合责任保险,适当补充其他商业保险”的指导思想以及“补充其他商业保险是指提倡和鼓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以转移和化解应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的责任风险”的解释,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理解实施监护人责任险的重要意义,提前谋划,做好摸底调研,从今年秋季起,通过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监护人责任险,最大限度化解和转移学校安全风险。

二、完善投保手续,按期划转保费

1.9月15日前各投保学校填写《校方责任保险学生花名册》,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上报县区教体局。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辖区内注册学生数填写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单交人保财险县区支公司。市直各学校直接填写投保单,交汉滨区人保财险支公司。

2.9月30日前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将正式保险单,保费发票送达各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要妥善保存保险单原件,并负责将保险单、保费发票复印件发各被保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投保的,保单及发票原件分发学校,复印件留教体局存档。

3.9月30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将保费一次性足额转至康全公司校方责任保险专用账户。市直学校直接上解。

4.10月20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单位将《安康市2015-2016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三、加强保险知识宣传和培训,切实履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1.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校长培训和校内培训工作,要让校长、教职工、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校方责任险的基本内容、理赔程序和具体要求。教育部门、康全公司、人保公司要分别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网络渠道的作用,向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及校方责任保险在防灾防损、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使各个层面和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理解、支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2.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谐,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切实履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介公司和承保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理赔渠道和理赔程序,减少理赔环节,提高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凡属理赔的要尽快理赔、结案,切实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切实做到让校方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报告制度

各县区教体局、康全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及时总结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每年度7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上学年度投保理赔情况,10月30日前书面上报下年度投保情况。各类表册请在EXCEL2003中处理。

五、安康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联系方式

1.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巩江波

联系电话:13891906660

校方责任保险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行西安市太白小区支行

(行号:104791005929)

专户账号:103210173848

2.市人保财险公司:

联系人:刘远彬

联系电话:3208071

13909155626

3.市教育局:

联系人:邱新勇

联系电话:3214549

18091521080。

附件:1.监护人责任保险承保方案

2-1.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明细表

2-2.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汇总表一

2-3.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学校汇总表二

2-4.安康市2015-2016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

3.安康市2015—2016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监护人责任险投保情况登记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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