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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7 07:57作者:

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全市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总体工作安排,现就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和对象

凡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和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符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教师,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

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人社发[2013]1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职改办〈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3]288号);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非义务教育学校(单位)教师支教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五公开”、“一展示”、“两监督”原则,即:政策公开、空缺岗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参评对象公开;业绩材料展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人员公开监督卡内容,其中群众代表不得少于3人(必须由本人签名,并附联系电话)。具体申报程序及方法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申报晋升教师职称材料内容: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在安康教育网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晋升职称所申报专业必须与现取得任职资格专业相一致,方可申报晋升职称。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提供近几年的,且不少于职称晋升规定最低任职年限。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统招学历参评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书,且由高学历到低学历排序;通用技术课教师可以持理科相近学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等)参评;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中学教师和所有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者,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应一致。

(7)任现职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登记表复印件,最多提供两个年度。

(8)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4年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72学时;从2016年起,近5年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

(9)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教研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提供,复印内容为期刊名称、刊号、主管和主办单位、网址、本人文章所在目录、本人文章等。

(10)课题或校本研修材料。课题提供立项、结题通知及专家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校本研修提供能够反映研修计划、研修过程、研修成果的汇编材料。

(11)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证书、县区级以上会议经验交流证书、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以上政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级教师提供上述三类中的一种,示范观摩教学要有教学设计,教育教学经验交流要有交流材料;申报一级教师提供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证书和教学设计。

(12)最近一年班务工作或所主持社团活动的工作计划(方案)、工作总结、工作成效等材料。

(13)指导青年教师相应证书证明材料。

(14)交流轮岗或支教相关证明材料。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和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校长(含副校长),义务教育学校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一年以上交流轮岗安排文件、考核文件和个人工作周志;非义务教育学校(单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一年以上支教安排文件、考核文件或2所以上薄弱学校任教证明材料。

(15)执教示范课(观摩课)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文稿(教研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提供)。

(16)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免试审批表。市直教育单位、驻地在汉滨区各办事处和高新区的教育单位申报高级教师要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17)中、高级空岗证明。

(18)公示证明和公示监督卡。

(19)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所有证书原件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各县区教体局和人社局严格审核,上报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一人两袋,各类证书、证件等原件装一袋,其余材料装一袋(除第(1)项外,按(2)至(19)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原件整理顺序和相应复印件装订顺序一致。材料袋封面必须写明申报人姓名、县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

3.《申报、评审、审批表》(附件1)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按照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分别制表。中学教师的申报专业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申报专业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自行设置专业名称),统一用Excel保存,一式两份,并发电子邮件(akjyrs@163.com)。

五、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时间要求

1.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的材料于2015年11月9日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区和市直教育单位具体报送时间见《安康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的时间,由各县区具体安排。

3.市直教育单位教师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同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材料同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评审费的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4个附件表格在安康教育网下载。

2.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捏造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3年内不能申报评审。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对申报人是否具备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写出综合考评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对申报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报所在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市教育、人社部门评审。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不通知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3.规范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真实完整,班主任经历、指导教师情况、教学工作量情况、教师评议优秀率情况等要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教师个人填写部分除签名外一律打印,组织填写部分要说明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同意推荐,印章要齐全。实行回避制度,学校、单位负责人申报职称时,评审表中考核、推荐、审核等相关内容应由学校职称晋升领导小组组长填写并签名。申报一级教师的评审表不再粘贴有关证件复印件,申报高级教师的粘贴复印件要符合粘贴要求,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4.严格执行评价标准条件。参与完成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是指承担了具体教科研任务,有具体的教科研成果(有论文在县区级以上交流或发表;或上过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等),排名在前10名。完成校本研修任务应是第一完成人,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是指有研究问题方案、有具体的研究过程记录、有解决问题的教学总结、有具体的教科研成果(听评课不少于5节,有2篇以上教学反思或学习体会在校级以上交流),呈现的研修论文、教学设计等材料抄袭他人的,一律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理。县区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是指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学教研活动中承担了示范观摩课,进行了教育教学经验交流。

5.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规定,教育教学水平评价采用说课的方式。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教体局审核,并于9月30日前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水平评价花名册》(附件3)报市教育局;评价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于10月份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取得良好等次的当年申报职称有效,取得优秀等次的2年内成绩有效。任现职以来获省、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或在省、市级骨干教师体系建设中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可免于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免评人员需填写《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免评审批表》(附件4),连同符合免评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一学年教学设计,与附件3同时报市教育局审批。

6.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高级教师人员年龄、任职年限、论文、科研成果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

附件:1.《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申报、评审、审批表》

2.《安康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3.《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水平评价花名册》

4.《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免评审批表》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4日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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