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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综合功能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2 11:3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综合功能

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32号)以及《安康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改革方案》(安政办发〔2015〕94号)精神,为了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综合功能,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就做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名称

县级职教中心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1.与农业部门合作的项目:有阳光工程、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主要开展种植、养植、农产品加工、实用技术、农业产业、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培训。

2.与扶贫部门合作的项目:有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等,主要是送技到乡(镇)、到村,对广大群众进行科技知识普及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3.与人社部门合作的项目:有创业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主要是针对农民(或失地农民)、工商业个体户以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和晋升职务培训。

4.与畜牧局合作项目主要是针对养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养殖注意事项及防疫方面的知识培训。

5.与组织部门合作的项目主在是针对广大农民、党员、农村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培训;针对农民致富带头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6.与民政部门合作的项目主要是针对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7.与中小企业局合作项目:主要是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与科技局、科协合作项目: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送技到乡(镇)、到村培训。

9.与妇联合作项目:有女职工培训、巾帼英雄培训、妇女创业培训等。

10.与团委合作项目有:青年创业培训、鸿雁工程培训等,主要是针对有志有为青年开展的创业培训。

二、关于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省政府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工作要求,把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依托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示范县和涉农职业院校以及全省重点支持的51所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市上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遴选5个以上培训条件较好的职业院校和县级职教中心设立市区培训基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务求培训工作实效。同时,各县区要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培训结果进行分类统计汇总,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本县区培训总结报告和《2015年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邮箱地址:zck4969@163.com

附件:2015年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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