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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5 16:4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5〕13号),现就做好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人数及名额

本次省教育厅下达我市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13个专业,每个专业1名,结合各县区职业教育及专业情况,分配到8所学校(具体名额附后)。

二、培训对象

参加国家级培训的专业骨干教师,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5年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参加国家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将具有申请出国进修的条件。

参加专业带头人培训的对象,原则上为“十一五”期间参加过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或近两年内参加过省级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优秀学员。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国家级培训每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480学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实行小班教学、分组训练,每班35人左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了解学习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同时结合真实课堂进行教学方法训练,改进教学行为,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

四、报名程序

1.落实参训人选(8月31日之前完成)。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等职业学校接到文件后,要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安排落实参训人选,并组织被推荐的参训教师登陆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gpei.tute.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验证码为“201527”)。

2.参训教师注册和报名。(9月5日前完成),被推荐的参训教师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选择相关培训基地报名,同时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将推荐表原件一式4份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审核,电子版同时报市教育局。

3.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复核和录取。培训前各培训机构将登录管理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管理系统发放录取通知。

4.学员报到。各参训教师按照培训机构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培训,报到时将省教育厅审核后的《学员推荐表》原件一式3份交至培训机构。

五、培训经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3号)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次1.8万元标准补助,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住宿、交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在项目经费未拨付到位前,教师所在学校应足额垫付培训所需费用,待培训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培训费用拨付到参训教师的派出学校。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师资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遴选、落实符合条件的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参训,做好教师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年度教师培训任务全部完成。

2.参训教师要抓住国家级培训的机遇,通过国家级培训,力争在职业教育理念、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研究和改革等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和收获。

3.本次培训是按照专业和时间,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名额有限,报满为止,为使教师能够选到理想的培训机构,更好的参加培训,省教育厅将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开设专业及开班时间整理汇总,并在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网(http://www.sxzzpx.com)上公布,请自行下载;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严鹏  李春娥

联系电话:029-88668851      029-8668836

电子信箱:1622044356@qq.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市教育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3214969

电子信箱:786905854@qq.com

附件:1.2015年度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及专业带头人培训名额分配表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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