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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9 16:10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

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灾避灾和

自救互救”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安办[201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

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将活动作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组织活动,注重实效,全面提高中小学生防灾避灾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的素养与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保证。

二、切实增强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效

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到“六落实、四结合”,即安全教育计划、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与安全文化建设、日常安全教育、常态应急演练、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相结合,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一是把安全教育“六落实”作为今后学校安全检查的重点,凡没有做到“六落实”的,一律视为安全工作隐患,责令县区和相关学校限期整改,并作为“平安校园”创建和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评估。二是把专题教育活动融入到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中小学生“人人知晓防灾避灾知识、个个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做到“应急信号人人熟知,应急行动人人响应”,努力形成家长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力抓安全工作、社会支持安全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校园安全文化愿景。

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专题教育只是安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各学校要以此项活动的开展为突破,建立并完善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努力适应校园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需求,积极研究和不断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努力把安全教育抓实抓牢、抓出成效,进一步保障校园师生安全。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可自愿选用《应急救护与防灾避灾技能演练》系列读本,作为“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专题教育的教材,确保专题教育活动的需要,读本发行购买请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

各县区、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5年12月中旬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邱新勇

电话:3214549

电子邮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9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安办[20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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