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评选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
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自制教玩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文教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5〕9号)精神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成果的评选,现将我市组织参加全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安康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研究机构、电教机构、装备机构、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自行设计制作的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具和幼儿园玩教具,均可申报。
二、评选项目
(一)自制教具(分为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
三、评选条件
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14年以来,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已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全国妇联及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虽参加过上述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改进、突破的,也可申报。各县区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制教具。
教师作品: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科学性。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方便,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制作精细,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学生作品: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教育性。符合“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基本精神,有利于幼儿积极主动参与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科学性。命名科学、准确,说明书精练,结构图正确,设计思路科学、合理,知识、概念与原理正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特点。
3.创新性。构思新颖、设计巧妙,制作精细,外形美观,有利于幼儿想象和创造,应用了新材料、新技术,具有独创性。
4.实用性。投入产出比高,重复使用率高,不易损坏。
5.趣味性。符合幼儿审美情趣,能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操作过程有趣,并有针对该作品的优秀游戏案例设计。
6.简易性。取材方便、造价低廉,结构简单,易于操作,通用性好。
7.安全性。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易于推广,符合环保要求。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玩具活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省级自制教玩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历届全省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获得一、二等奖。
2.在历届市(区)级优秀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获得一等奖。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参选的作品应经过县区级评审,以县区为单位,按照不大于《安康市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1)的规定数量向市教育局申报
(二)各县区在审核、推荐参评成果时,要重视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注意各学段及学校类型的均衡。
(三)参选的自制教玩具申报者要填写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一式三份,并将参选作品的技术资料、简短说明电子文稿(文字资料采用word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与作品操作演示视频光盘(视频资料采用mpg\avi\rm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一并报送。
(四)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五)符合自制教玩具能手参评条件的,本人填写附件2中相应表格一式三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自制教玩具中涉及食品、药品、试剂、饮食安全的,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及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3.因作假已被省市通报、受到批评的。
(七)请各县区、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五、成果表彰
(一)市级评选活动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自制教玩具能手奖和组织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5%,由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获得市级一、二等奖的作品将推荐到省级进行评选。
凡经证实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即取消获奖资格,通报全市,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成果评选。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一)时间:2015年10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及视频光盘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53号,安康市电化教育馆,邮编:725000。
(三)报送要求:参选的自制教玩具要有外包装和简要说明书;包装盒及教玩具上应注明教玩具名称、类别、学科、制作人、联系电话及制作人所在单位等详细信息。对体积过大不便携带或运输途中容易损毁的自制教玩具,建议只送申报表和操作演示视频光盘。
(四)附件2请登录安康教育网()下载。
联系人:市电教馆庞世杰15929006566
附件:1.安康市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
4.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申报表
6.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能手申报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