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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6-23 11:0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全市民办幼儿园

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幼儿健康成长,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5月中下旬,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各县区教体局成立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市上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办园资质“五证”情况。至2014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共235所,其中,正式审批设立的181所、审批筹设的41所、未审批的14所(汉滨区12所,平利县、旬阳县各1所);无办学许可证的34所(汉滨区29所,石泉县3所,平利县、旬阳县各1所),无收费许可证的52所(汉滨区15所,高新区2所,汉阴县21所,石泉县8所,平利县2所,旬阳县4所),无餐饮许可证的36所(汉滨区27所,石泉县2所,旬阳县7所)。106所未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紫阳县全无,白河县25所),100所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紫阳县、白河县全无)。

(二)安全检查概况。本次专项检查,各县区共随机抽选了55所幼儿园,其中村级幼儿园11所。各检查组按照《安康市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要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幼儿园办学资质、选址及园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接送幼儿车辆安全、规范办园行为等10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民办学前教育取得较快发展,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为解决学前教育公办资源不足,满足人民群众有学上、能入园等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部分民办幼儿园仍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办园条件差、安全保障水平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安全管理问题让人十分担忧。本次检查虽然只涉及了55所幼儿园,但是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在民办幼儿园具有一定普遍性。

一是办园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县区为提升入园率、普及学前教育,降低了民办幼儿园办学准入关,存在临时过渡、在筹设期间开园招生、使用(租赁)民房办园等现象,幼儿园选址、校舍、师资等均达不到省上规定的标准,安全隐患较大。

二是办园行为不规范。部分幼儿园法律意识淡薄,办学能力和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部分幼儿园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盲目扩张办园规模,已经超过了自身办学条件的极限,办园质量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部分幼儿园“五证”不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餐饮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部分幼儿园保教管理混乱,“小学化”倾向和“放羊式”教学十分突出,不利于幼儿健康安全成长。

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未落实。个别幼儿园师资结构较差,培训、教育、考核等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伤害幼儿的风险;部分幼儿园安全“三防”建设标准低,安全防范能力薄弱,防范意识不强;部分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漏洞多,多拉快跑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未做到“明厨亮灶”,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各环节安全不符合操作规范,隐患较大;部分幼儿园卫生保健和园舍环境卫生较差,特别是预防接种、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工作极不规范。

四是部分家长监护责任严重缺失。部分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不到位,配合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管理不力,当“甩手家长”,将孩子的教育全部推给幼儿园,如不按时接送、配合卫生防疫工作意识不强等;特别是校外安全监护责任缺失,安全意识不强,如骑乘摩托送孩子上下学不戴头盔、超载超速等违规违法现象突出,校外幼儿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各县区受检民办幼儿园具体问题见附件。

三、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市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总体相对平稳。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幼儿园仍然是校园安全的薄弱场所,校园自身及周边的各种安全隐患仍十分突出,维护校园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幼儿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二)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权限在县区,监管的主体责任也在县区。各县区要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要组织协调综治、教育、公安、民政、卫生、食药监等部门,依法依规定期开展无证办园清理整顿和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检查。对办学条件差、饮食卫生和消防等安全隐患多的,该取缔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经过整改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内应暂停招生。对尚在筹设未经审批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不得招生办学,要督促其尽快达到设立标准,经审核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招生。要建立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年检结果公示制度,将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和年度检查等次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民办幼儿园安全问题(隐患)要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曝光,加大社会对民办幼儿园安全的监督力度。

(三)要严格办园审批程序和规范管理。要依法依规严把民办幼儿园审批关。各县区要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依法审批。要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陕教发〔2011〕35号)的要求,严格民办幼儿园的选址布点、办学规模、建设标准和办学标准,并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县区学前教育常规管理,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检查指导,统一督导评估,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和监管职责,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各县区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各民办幼儿园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措施,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要将安全工作每个岗位的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建立起覆盖民办幼儿园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要强化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坚持正常的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制度,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并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档随人走”的原则,作为小学入学的重要档案材料。

(五)进一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各县区教体局要充分发挥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漏园舍的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消除隐患。要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师德师风教育,坚决杜绝教职工伤害幼儿的事件发生。

(六)切实提升民办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能力。各县区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实现门房、食堂、活动室、户外活动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配齐配强门卫、保安,加强门卫值班保卫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基础能力。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举办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幼儿围绕消防安全、紧急逃生避险等开展疏散演练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人为伤害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要求,将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家长和教职工、每一个班级、每一个部门,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的管理责任,夯实工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对因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而出现师生伤害事故的,要从严处理。

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请各县区立即按要求对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改结果于7月30日前报所在县区政府,同时抄送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邱新勇

电话:3214549

邮箱:1326021570@qq.com

附件:各县区受检民办幼儿园具体问题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各县区受检民办幼儿园具体问题

一、汉滨区(6所)

1.恒口镇恒新幼儿园:部分灭火器失效,教室灯光照度不足。

2.恒口镇鸿志幼儿园:安全演练资料不全,幼儿用药制度不健全,部分灭火器失效,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程度有待提高,幼儿餐具消毒未能很好落实,教室窗台摆放有花盆。

3.大同镇顶顶幼儿园:安全组织机构不完善,晨检追踪未落实,消毒记录不详实,冰柜食品存放生熟未分开,部分灭火器失效,门卫室与大门口距离较远,没有建立出入人员登记制度,饭菜留样没有专柜。

4.建民办未来星幼儿园:消毒记录不详实,晨检追踪制度未落实,厕所有苍蝇和异味。

5.江南一品幼儿园:楼层较高,应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校车交接表记录没有具体日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6.兴科大拇指幼儿园:小班活动区放置有杂物。

二、汉阴县(7所)

1.城关镇水岸花城幼儿园:未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相关资料;没有完全封闭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视频监控没有全覆盖。

2.五一春蕾幼儿园:厨房灭蝇灯损坏,没有门帘等卫生设施。

3.城关镇欣欣幼儿园:未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

4.黄冈幼儿园:部分灭火器过期;未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5.涧池镇新星幼儿园:未见应急演练相关资料。

6.蒲溪镇阳光幼儿园:厨房、教学区煤气味较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配备不足;食品留样及留样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院内场地狭小,消防通道不畅通。

7.漩涡镇中心幼儿园:厨房视频监控没有全覆盖;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三、石泉县(4所)

1.后柳镇中心幼儿园:监控设置位置不符要求;消防器材位置不符要求,无责任人,教师使用正确率不高;厨房食品无发专门窗口;幼儿一杯一巾无编号。

2.江南幼儿园:注重安全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加强餐饮细节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两河镇中心幼儿园:监控布局不合理;消防器材安装欠规范,消防演练资料少;家长接送幼儿有安全隐患。

4.珍珠河畔幼儿园:监控没有发挥安全保卫监控作用;消防器材无责任人;厨房的三防设施不到位;隔离室设置不合理。

四、宁陕县(1所)

三星幼儿园:消防安全应急通道大门内开,不符合要求;食品加工间卫生环境差,“三防”设施不全,仍使用内扒灰灶;园舍环境卫生差,光照不足,厕所集体共用,幼儿寝室空气流通不畅。

五、紫阳县(6所)

1.蒿坪镇明星幼儿园:安全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房屋质量未进行安全等级鉴定,户外活动场地围墙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消防疏散通道不畅;幼儿园选址不符合有关规定;食堂操作间,食品储存不符合要求,食堂“六防”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

2.蒿坪镇童乐幼儿园:安全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不齐;房屋质量未进行安全等级鉴定,户外活动场未软化;食堂操作间,食品储存不符合要求,食堂“六防”不到位(防鼠、防尘、防蝇、防火、防盗、防投毒),食品留样不规范。

3.高桥镇贝贝幼儿园:班大人多、户外活动面积不足,保教人员不足;安全档案资料不齐、不规范;房屋质量未进行安全等级鉴定;食堂操作间,食品储存不符合要求,食堂“六防”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

4.高桥镇远元幼儿园:幼儿园选址不符合有关规定;食品留样不规范;室内活动场地插座过底。

5.远洋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幼儿园选址不符合有关规定;班大人多、户外活动面积严重不足,保教人员不足;安全档案资料不齐、不规范;房屋质量未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安全消防疏散通道不畅;食堂操作间,食品储存不符合要求,食堂“六防”不到位。

6.哈哈贝贝早教中心:选址不符合有关规定,在商场负一楼内,安全消防疏散通道不畅。

六、岚皋县(3所)

1.城关镇金海蕊幼儿园、城关镇宝贝幼儿园:有灭火器无压力现象,两所幼儿园场地狭小,学生密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佐龙镇晶晶幼儿园、民主镇童乐幼儿园: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现象。

3.佐龙镇晶晶幼儿园:食品库房内的食品存放不规范,没有做到离地隔墙,冰箱内有使用有色塑料袋包装食品的现象。

七、平利县(3所)

1.老县镇贝贝聪幼儿园: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食品留样不规范,卫生较差。幼儿活动场地面积、楼梯狭窄,存在安全隐患。

2.老县镇中心幼儿园:未建立幼儿乘车接送制度。无乘车幼儿名单及车辆运行路线。

3.南城小童星幼儿园:消毒记录表不规范,不符合幼儿园使用。

八、镇坪县(1所)

镇坪县小雨点乐园:存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个别门把手铁丝和活动室玻璃镜易划伤幼儿);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环境卫生清理不够彻底。

九、旬阳县(6所)

1.江店幼儿园:部分幼儿活动室电源插座板安装太低;员工对灭火器使用不够熟练;安全预案流程操作性不强,幼儿遇紧急情况疏散演练不到位;保安人员未着专业服装及安保器械。

2.白柳幼儿园:食品留样盒不规范;活动室紫外线开关太低;幼儿上下楼道未划分道行走标线及脚印;园内部分幼儿课桌及凳子四角棱角尖锐会伤及幼儿;幼儿离园措施不严格,门房内务不整洁。

3.东方新蒙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三化”方案不到位。

4.莲花池幼儿园:炊事员着装不规范;厨房存放有腐烂蔬菜:室外露天活动场防护网已经严重坏损;幼儿盥洗室清洁消毒不规范,有异味;监控设施无法使用。

5.火车站幼儿园:部分园舍陈旧,属砖木结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第二栋保教室楼窗户未安装防护栏,有幼儿高处坠落的可能性,活动室存放开水的烧水壶、电茶壶均无防护,易造成幼儿烫伤事故;食品储藏间未加锁;第二栋楼的活动室,吊扇与紫外线灯具均在天花板位置安装,相互影响,危险性大。

6.康华幼儿园:安全应急流程图应该明确责任人,幼儿对防地震疏散演练技能尚不十分熟悉,保安人员着装不规范。

十、白河县(6所)

1.安坪村幼儿园:证件不全;档案资料不规范;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

2.四新幼儿园:证件不全;消防设施设备不足,摆放不合理;档案资料不规范;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教师资质不达标。

3.文昌路幼儿园:证件不全;档案资料不规范;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食堂“三防”设施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全,通道不畅;校园面积太小,且护栏高度不够标准。

4.新城幼儿园:证件不全;标注名称与许可证名称(园名)不符;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5.茅坪镇幼儿园:证件不全;园舍上下楼梯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足,摆放不合理;教师伙食与幼儿伙食未分设,食品留样不规范;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大型玩教具存一定安全隐患;大班额办班,且部分幼儿床不合格。

6.西营镇幼儿园:证件不全;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防”建设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不全;教职工与幼儿伙食未分开;班额过大。

十一、高新区(4所)

1.高新幼儿园: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加工间环境卫生需改善。

2.高新第二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规范;管理章程需优化。

3.爱心幼儿园:食品留样不规范;无专职卫生保健医生。

4.欣欣幼儿园:食品留样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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