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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2 12:00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

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通知》(陕教职〔2015〕8号),现就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教师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培训专业、人数及名额分配

本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共安排8名教师,根据各校专业建设及发展情况,分配如下: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1名、汉阴县职教中心数控技术应用专业1名、平利县职教中心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各1名、白河县职教中心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和焊接技术应用专业各1名、石泉县职教中心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紫阳县职教中心机电技术应用专业1名。

三、培训内容、形式和考核

培训内容: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掌握主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并结合企业实践探索改进实践教学的方法和途径,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

培训形式: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每期6个月,须脱产连续进行。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生产现场考察观摩、专题讲座、小组研讨、技能培训、上岗操作和演练、参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实施。

培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企业实践记录、实践表现等;结业考核分为三部分:一是运用所学的理论和实践方法,完成企业实践工作总结;二是结合企业实践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论文资料,完成不少于6学时的实践教学课程教案,有条件的专业还应提交实践成果;三是由实施项目的企业对学员实践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做出评定。

四、实施项目的企业及时间安排

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在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实施。具体安排详见《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实施一览表》(附件1)。

五、报名程序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培训指标,督促参训教师认真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人员推荐表》(附件2),同时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管理系统登陆入口”专栏,完成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工作(报名时,年份选择:“2014年”,地区填写“陕西”,验证码为“201427”)。

六、培训经费

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所需经费3万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万元/人,省财政补助1万元/人,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等费用。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参训教师报到情况,将中央补助经费拨付参训教师派出学校,省财政补助经费拨付各相关师资培训基地。在未拨付到位前,参训教师派出学校、各相关师资培训基地要足额垫付教师企业实践所需费用。企业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快提高青年教师的产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本次培训。遴选参训教师时,所学专业、所授课程应与企业实践项目要求基本一致;要加强对派出教师的管理,定期联系项目实施企业,了解教师实践情况;各学校在选派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前必须为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训教师要于2015年5月27日前将《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人员推荐表》电子稿发至各相关师资培训基地邮箱,同时报市教育局。报到时将中央补助经费(2万元/人,垫付)及推荐表原件(一式3份)交至各相关师资培训基地。教师在企业培训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服从企业管理,尊敬指导师傅,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省教育厅联系人:贾严鹏李春娥

电话:029—88668851、88668836

电子信箱:sxzcjc@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周元旬

电话:3214969

电子信箱:akjzyx@126.com

附件:1.2014年度中等他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实施一览表

        2.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推荐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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