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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19:57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2015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5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1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内容,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关系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要确保本县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实现100%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二、完善招生入学制度

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教体局要在县区政府领导下,加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招生入学制度,严格招生工作程序和公开公示,抓好难点、热点的分析研判和破解。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抓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具体方案,根据县域内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学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科学合理调整和划分学区,确保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小学入学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直接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入学学生应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15年小学毕业学生。

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安康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实施办法》(安教发〔2011〕12号)执行,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明确招生入学条件和程序,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认真做好辖区留守儿童、现役军人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各县区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积极落实军人子女入学优抚政策,严格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按要求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研究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限制跨市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各县区教体局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期间,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及信访诉求,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内容;要进一步严格学籍管理,各县区教体局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年龄等,督促各学校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学籍的录入、审核等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杜绝出现“只招学生,不管学籍”现象,重点加强异动学生学籍审核和管理,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控制学校“大班额”。

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各县区教体局要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为抓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深化“大学区、督学责任区、教研协作区”三区一体化管理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积极倡导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化解城区“择校热”。加快推进城市义务教育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设,努力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保障城区周边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实施好“全面改薄”计划,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建设让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市学校入学压力。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各县区教育局要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政策,明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时间、比例和层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为交流轮岗教师提供交通、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教体局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真抓实干,从细从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组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建立应急机制。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各县区教体局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应急工作组,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做好群众来访、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受理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力量对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检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对违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的中小学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请各县区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本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周坤电话:3212794

邮箱:jyj3212794@126.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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