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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19:5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中小学: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是关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乎教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的大事,也是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省市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先后下发系列文件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按照中省的要求,多次下发通知,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有少数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仍存在教辅材料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违规使用《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省市教辅材料使用规定。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小学要把规范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行为作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转发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纠风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2]11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4]158号)等文件规定,在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公告的《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范围内,按照“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种版本选用一套教辅材料”的原则选用教辅材料,严禁选用和向学生推荐《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各县区教体局要严格按选用程序和要求,建立完善选用制度,规范教辅材料的选用使用工作,各中小学必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统一代购本县区选用《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严禁从中牟利。要坚决纠正教辅材料使用中的不正之风,未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适应、不符合教学实际”等理由为借口,选用《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多套教辅材料。要坚决抵制教辅材料经营单位的回扣、让利等行为,坚决抵制《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流入学校。

三、全面开展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区教体局和中小学要从为广大学生切身利益负责的高度,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两次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学校教辅材料使用中的违规问题。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目前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和整顿,对违规代购《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严肃查处教辅材料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对违反教辅材料选用、推荐、代购有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推荐目录》以外教辅材料以及在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教辅材料征订中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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