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09:52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入夏以来,全国和我省各地相继发生了学生溺水事故,造成学生伤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尽力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陕教安〔2015〕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学校高度重视,把防溺水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切实抓好“陕西省2015年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等各项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死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多发的县区和学校,要启动问责追究和“一票否决”工作机制。
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务必于5月19日(星期二)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预防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制定以及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情况形成材料,报安全科。同时,将4、5月份的主题演练活动总结以书面并电子文档方式,于5月19日前一并报安全科。
联系人:邱新勇
电话:3214549
邮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陕教安〔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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