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应用全国中小学生
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0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工作,是一件事关广大学生学籍能否顺利进入全国学籍系统、取得全国统一识别码的大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度极高。各县区、市直学校学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学籍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班主任、年级组长积极配合,严格按照省上规定时限,全面完成学生学籍的清理和审核工作,确保全省学籍系统数据迁移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紧办理异动业务
按照省厅要求,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于6月1日关闭转学、休学等所有业务的发起申请功能,6月10日停止办理一切业务,进行数据迁移。各县区要督促各学校务必在5月29日前完成所有转学、休学等申请业务,此后暂停办理学生转学等异动申请。各县区要在6月1—5日期间集中审核学校提交的各类异动申请,6月10日前处理完所有在办业务。
三、积极为需要转学的学生提供便利
按照“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的原则,对实际不在本校就读且需要转学的学生,学校要积极提供转学便利,不得无故推诿刁难。在学生学籍未转走前,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必须做好未转学学生学籍的信息维护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执行不力,或故意不给学生办理转学而造成学生学籍信息丢失、成为问题学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程光正
电话:3212794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关于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