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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美丽新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11:12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

美丽新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按照《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建设美丽新校园的实施方案》(安教发[2014]55号)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度美丽新校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美丽新校园创建活动,是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对于培育师生践行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有着积极深远的影响。各县区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创建任务,明确领导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将中小学校美丽新校园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任务到校,统筹管理

各县区要迅速将任务分解到校,指导各学校按照《安康市中小学美丽新校园验收标准》(见附件2),坚持硬件、软件齐抓共建的原则,制定本校创建工作规划,严格对照各项指标体系,细化任务,建立台账,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要统筹做好2014年度创建的三星级和四星级“美丽新校园”升星工作和五星级美丽新校园的巩固提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

三、扎实创建,积极申报

美丽新校园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星级命名,五项内容一项一星,达到其中3项标准方可申报命名,最高标准为五星级。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对照美丽新校园的生态、书香、文明、平安、和谐五方面内容,结合自身实际,逐项创建,整体推进。各县区要严格标准,强化指导,做好初验工作,并在初验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局统一申报;市直学校直接申报。市局将在11月份集中组织验收。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在5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本县区、本单位美丽新校园创建工作计划,10月中旬前报《安康市中小学美丽新校园推荐申报表》(附件3)、创建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达标情况、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字数控制2000字以内)、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及成效的图片集(电子版)和视频短片(5分钟内)。

联系人:毛军

联系电话:3214290

附件:1.安康市中小学2015年美丽新校园建设任务分配表

      2.安康市中小学美丽新校园验收标准

      3.安康市中小学美丽新校园推荐申报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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