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7号)要求,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建立全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实践育人,体现“德育在行动”理念,以“新要求·大实践”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真正落实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各个环节,把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长效机制,使广大师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新要求·大实践”是2015-2017年贯穿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题,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实践育人的创新举措。
“新要求”主要内容: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建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节水、节电、节粮“三节”教育长效机制。
突出五大主题教育,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文明教育。
“大实践”主要形式:
(一)课堂延伸实践。课堂延伸实践,结合中小学教学实际,通过课程知识传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文明素养培养、学校文化氛围等,发挥实践育人作用。
1.发挥课程与教学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的主体作用。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用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形式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研发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校本课程和教材,赋予德育新形式。
2.积极开展“道德大讲堂”宣传教育活动。以“新要求—24字”为内容,以“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为主题,积极开展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比赛、主题辩论赛、书信文化、诗歌童谣、文体活动、摄影展和微视频创作等活动,分别开展班级、学校、县区三级竞赛活动。
3.广泛开展法治教育。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培养为核心,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好每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参观访问等寓教于乐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增长法律知识,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
4.开展文明素养教育。以《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准则,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将文明礼仪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教育,通过新媒体教育、网络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信息化,帮助学生树立虚拟网络下的正确世界观,引导学生形成遵法守规、知礼行礼、文明开放、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
5.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抓手,使校园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深入开展以生态校园、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五大重点建设内容的美丽新校园建设活动,充分挖掘校规、校训育人内涵,利用校刊校报、板报专栏、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营造体现核心价值观、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走进经典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经典诵读、经典赏析、民俗体验、传统节日、艺术赏评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强化实践效果。
1.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精心选取中外优秀文学经典,供中小学生朗诵阅读,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坚持举办“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小小百家讲坛”优秀作品征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选拔赛、“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使广大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
2.开展经典赏析活动及“墨香书法展示”“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选取优秀古典诗词、书法、绘画、音乐、戏剧等作品,带领学生聆听、观赏、体验、书写、评述,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
3.开展民俗体验活动。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了解体验民间艺术、民间技能、乡土民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项目,结合地域特点,广泛开展学唱汉调二黄、民歌传唱、剪纸艺术、汉江奇石鉴赏、茶艺文化、根艺制作、标本制作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这些传统项目引入校本课程建设或社团、兴趣小组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4.开展节日认知活动。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以传统民俗节日为载体,鼓励学生认识传统节日,了解节日变迁历史,挖掘节日的精神实质;组织广大师生开展传统节日民俗和文体娱乐等主题活动,增强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加深革命传统内涵理解,扎实推进传统文化教育。
5.开展经典影视赏评活动。要按照中小学爱国主义影视教育的要求,发挥教育院线和校园电视台的作用,定期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系列影片,组织开展影评征文、座谈活动,充分发挥影视教育育人作用。
(三)志愿服务实践活动。通过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理想教育、公益活动等,提升实践作用。
1.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学习雷锋、服务社会”主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赋予雷锋精神时代性,弘扬社会正能量,培养乐于助人的精神,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建立学雷锋活动长效机制。
2.开展学榜样活动。开展“心有榜样”“寻找身边最美”实践活动,开展“最美少年”“最美教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评选表彰活动,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学习、宣传身边优秀教师、优秀同学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塑造广大中小学生健全人格,激励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3.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等课余时间,走出学校、走出家庭,走进社区、走进街道,通过开展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弱帮困、敬老爱幼、阳光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激励学生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
4.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新常态形势教育。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通过阅读名人传记、整理有关理想的名人警句、撰写个人宣言和座右铭等多种学习激励方式,构建理想,成就理想,“让我的梦成为未来的中国梦”。
(四)校外拓展实践活动。通过校外教育、走进博物馆、走进实践基地等活动,深化实践作用。
1.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家、站)等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育人实践和校外教育辐射作用,在寒暑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寻访红色足迹”活动及综合实践、夏令营、冬令营活动。
2.组织学生走进博物馆、纪念馆、革命遗址、美术馆、科技馆、自然场馆、农博园、现代化工厂、大学校园、德育基地等场所,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建设、家乡发展、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成就。
3.开展寻找家乡先贤教育活动,鼓励学生走进乡村、走进自然,分层次开展乡情、县情、市情、省情以及国情教育。
(五)自强自立实践活动。通过生存技能培养、感恩教育、生命教育、节俭品德养成、家政服务体验、科技活动探索、健全人格教育等升华实践育人作用。
1.开展“珍爱生命”实践教育活动。培养“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学会生存,通过创伤救护、应急逃生、防火防灾、防盗防抢、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教育等活动,让学生掌握基本生存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三节”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自觉节水、节电、节粮,坚持“光盘行动”“水滴行动”“绿色行动”,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珍惜劳动成果,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
3.开展家政体验活动。鼓励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通过摘菜、洗碗、洗衣、清扫、烹饪、缝补等方式,让学生体会家长的辛劳,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感恩意识。
4.开展探索创新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中小学生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活动,通过小制作、小发明、小种植、小论文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发学生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动手能力。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综合实践课程、集体或个体心理辅导、心理主题班队会、团队协作训练、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等,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直面失败、乐观向上、勇敢坚毅的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三、实践活动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原则。各县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新要求·大实践”的统一部署,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的阶段安排,不断深化活动,确保活动有始有终。
(二)坚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原则。要按照“新要求·大实践”的系列教育活动内容,在落实过程中既要保证活动的普遍开展,又要注重地域文化特色、已有的活动特色,突出一项或几项活动,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推广的经验。
(三)坚持有机结合、重在实践原则。“新要求·大实践”活动要同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又要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校外教育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继承创新、引领激励原则。要善于运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新要求·大实践”活动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注重总结凝练创新的新经验、新方法、新举措,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坚持分段实施、注重实效原则。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把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用学生易于理解的形式呈现,科学设计实践活动方案,选择有效的教育载体,改变中小学德育工作重明理、轻导行,重灌输、轻感悟,重接受、轻体验,重书本、轻生活等现象。
(六)坚持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原则。要通过“新要求·大实践”活动,真正形成广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学校德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管理德育工作的新机制,促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形成新常态、新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中小学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核心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筹活动的开展。要发挥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在团队活动中突出“新要求·大实践”主题。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定期深入中小学,加强对教育活动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评。
(二)有序推进,合理安排。按照省上要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三年(2015—2017年),各县区和中小学要根据活动统一安排,结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抓紧时间制定实施方案,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做好评价记录。各学校的学生外出实践活动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安全第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在组织参与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活动、野外作业以及集体远行活动时,必须制定安全防范预案,购买责任保险,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建立报告审批制度,确保在安全方面万无一失。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县区教体局要在门户网站开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及时跟进报道;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新媒体等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将打造树立省市县三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示范校,分级组织表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优秀成果评选。市县区教研室和中小学要动员鼓励教研员、德育工作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积极进行“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品牌化。
(六)持之以恒,务实创新。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广泛开展“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也要在求真务实、不断创新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实效,努力提高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