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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08:31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中小学

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2015〕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校园足球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我市开展2015年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县区选拔赛阶段(2015年5月1日—7月1日):各县区在区域内分为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开展校园足球联赛(选拔赛)。

2.全市决赛阶段(2015年7月5日—7月10日):各县区在开展校园足球联赛的基础上,选拔出小学男女混合组一支队伍,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各一支队伍参加市级决赛,市直学校单独组队参加决赛(竞赛规程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活动作为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推进我市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的重要载体,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切实把联赛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各县区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校园足球队,充分利用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开展训练,动员各中小学校广泛参与,确保联赛活动参赛学校的广泛性和比赛场次,做好参加决赛队伍的选拔。

3.确保安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在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因素、场地因素、器材安全,因地制宜开展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联赛活动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家长支持和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及时宣传报道联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活动舆论氛围。

联系人:陈开健  师英果

电话:3212794  18992563730

附件:1.2015年安康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2015年安康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体育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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