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启动2015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厅
《关于启动2015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
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人社局、文广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现将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启动2015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陕语〔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作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人士积极参与,扩大诵读活动的覆盖面和受教育面。
二、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按照省上文件要求,精心部署,明确职责,深入开展2015年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党团组织、社团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等现有载体,结合县域地域特色,以班级、学校、乡镇、县区为单位,自下而上的自主开展经典诵读主题活动、竞赛和展示活动,做到课堂内外相结合,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各图书馆、群艺(文化)馆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文化资源,把中华经典诵读主题活动纳入到免费开放活动中来。
三、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各县区要在层层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安康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选送分配表(附件1),择优选送品质高、具有代表性的节目。各县区要以县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安康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选送表(附件2)、活动总结(包括本县、本校、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文字材料,开展群体性诵读活动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情况及注释说明等)、参赛作品篇目的文字稿、节目光盘(格式要求为视频,wmv或avi格式,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四方面材料(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上将对各县区、各学校选送的节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出的优秀节目报送参加省级评审。
联系人:陈开健电话:3212794
邮箱:jyj3212794@126.com
附件:1.安康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选送分配表
2.安康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选送表
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
安康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选送分配表
组别 县区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含职中) | 社会团体 | |
汉滨区 | 2 | 2 | 2 | 1 | |
汉阴县 | 1 | 1 | 1 | 1 | |
石泉县 | 1 | 1 | 1 | 1 | |
宁陕县 | 1 | 1 | 1 | 1 | |
紫阳县 | 2 | 2 | 2 | 1 | |
岚皋县 | 1 | 1 | 1 | 1 | |
平利县 | 1 | 1 | 1 | 1 | |
镇坪县 | 1 | 1 | 1 | 1 | |
旬阳县 | 2 | 2 | 2 | 1 | |
白河县 | 1 | 1 | 1 | 1 | |
高新区 | 1 | 1 | 1 | ||
市 直 学 校 | 安康中学 | 1 | |||
市二中 | 1 | ||||
市初中 | 1 | ||||
市一小 | 1 | ||||
市二小 | 1 |
附件2
安康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选送表
县区(学校):
组别 | 节目 名称 | 选送 单位 | 比赛 人数 | 指导 教师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小学组 | ||||||
初中组 | ||||||
高中(职中)组 | ||||||
社会团体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