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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9 15:36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根据市食安办等部门《关于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食安委办发[2015]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身体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0日至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运用校刊、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主题班团队会、上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向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同时,采取制作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在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等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进行悬挂、张贴(或通过电子屏幕显示)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共责意识,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效果。

(三)开展食品安全互动活动。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和“校园商家食品安全承诺”活动,邀请师生、家长、社会人士等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组织师生代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对购买校外不洁食品的学生进行劝导和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向校内商家发出诚信守法的经营倡议,要求商家做出食品安全承诺。

(四)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证照检查,完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动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建立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和采购台帐,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食品加工和贮存符合卫生要求。

四、活动要求

“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是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关键,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是创建平安校园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教体局要积极联合食药监、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饮食安全和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的和饮食安全。

(三)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食堂、商超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校园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为“美丽新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于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含图片)以电子文档方式报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管理科。

联系人:武霞

联系电话:3211902

邮箱:332947074@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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