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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幼儿园组织开展区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6 19:16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幼儿园

组织开展区域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的教育理念,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幼儿园组织开展区域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三办〔2015〕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幼儿园开展以“小区域,大发展”为主题的区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幼儿园开展区域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市从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充,入园率大幅提升,幼儿园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但由于基础薄弱,学前教育仍然是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部分幼儿园办园理念落后、教学方式单一、保教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快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幼儿园区域活动是一种自由、开放、操作性强的个体学习活动,关注的是对孩子自主学习方法的获得、解决问题和探索问题等方面能力的培养,也是教师实施个别教育,促进幼儿个性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幼儿学习和发展特点、科学有效的区域活动能够为幼儿提供探索、求知、交往、合作的机会,满足不同幼儿活动和游戏的需要,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乐于合作、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的学习品质。可以说,小小活动区域,不仅内涵丰富,如果活动得当,对幼儿的快乐成长乃至一生的发展都会起到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应该得到高度重视。目前,不少幼儿园在开展区域活动时存在着内容设置不合理,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材料投放盲目、单一,教师指导随意性大、命令要求多,不能科学评价幼儿等问题和现象。各县区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幼儿园区域活动的教育价值和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有效地发挥区域活动作用,做到“玩中学”“做中学”,更好地促进幼儿自然、快乐、健康成长。

二、活动相关要求

一要合理设置活动区域。以《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为指导,以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培养幼儿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学习品质为前提,与幼儿共同创设贴近自然、贴近生活,游戏化、趣味化的活动区。创设的活动区既要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现有经验和水平,又要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开放性;既要符合幼儿学习的现实需要,又要有助于拓展幼儿生活经验和视野;既要有功能细分的专题区域,又要有合作共享的开放区域;既要有教师预设生成,又要有幼儿、家长共同参与创设的活动区。活动区分为室外(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和室内(幼儿活动室内及公共区域)两部分进行设置。

二要科学投放活动材料。投放材料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能力水平,要能激发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材料的种类、数量要具有系统性、丰富性、渐进性、层次性、趣味性、探究性、引导性、多用性、环保性和安全性,投放的方式应满足不同活动的需要。

三要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各年龄段幼儿能够积极参与、兴趣浓厚、专注投入、情绪愉快、有始有终地进行区域活动;能够与同伴合作分享,大胆表现自己获取的经验和方法,在教师指导下,用符号、线条等图文并茂的方式记录活动过程和结果;能够逐步养成良好的常规习惯、规则意识和自我管理等能力,体验到参与活动、自主活动的成功和喜悦。

四要发挥教师指导作用。教师要成为幼儿区域活动的支持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要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幼儿大胆探索与表达;要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生互动;要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及时有效指导、支持幼儿活动,努力使每一位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

五要有效保证活动时间。要根据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合理安排区域活动。在时间上,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既有利于形成秩序,又满足幼儿的合理需要;既保证幼儿每天的集体活动和适当的自主选择、自由活动时间,也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集体行动和过渡环节,减少和消除消极等待现象。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加强对幼儿园开展区域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切实达到交流共享,全面提升的效果。市县教研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培训,并采取分片到县、包片到园的方式进行指导。市县电教部门要加强技术支持,指导幼儿园录制活动光盘。各幼儿园要将开展区域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园所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纲要》和《指南》精神落实到区域活动中。要善于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构建长效活动机制。

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10月开展全省幼儿园区域活动评比交流展示活动。市教育局将于2015年9月开展全市幼儿园区域活动评比交流展示活动。各县区和幼儿园要提早准备,在广泛开展评比交流的基础上,及时择优推荐上报作品参加省、市的评比活动(具体评比要求文件另发)。

联系人:程光正

电话:3212794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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