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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6 19:1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

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5〕6号)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3〕181号)文件精神,为构建我市中小学骨干体系,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15年我市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研机构人员,重点是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已获得“安康市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得连续参赛)。

二、评选名额

各县区按分配名额推荐教师参加市级比赛,全市拟评选市级教学能手150名,推荐参加省级教学能手评选人员61名。请各县区按照《安康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指标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教发〔2013〕181号)文件执行。参赛教师年龄明确为:女教师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11—20日校级赛教评选推荐。各学校、幼儿园经个人申报、科(组)提名、资格审查,并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教育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二)2015年4月1—10日县区级评选。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通过开展县(区)级评选活动,研究拟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15年4月26—30日市级评选。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按学科组织赛教,并根据赛教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教学能手初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授予“安康市教学能手”称号。市评选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推荐陕西省教学能手参评人选。

(四)2015年6月—7月省级评选认定。

五、评选办法及标准

(一)由各级学科评审小组对推荐的教学能手人选,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上课并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考评,按比例评选出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

(二)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考评领导小组制定。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说课答辩、上课评分标准(见安教发〔2012〕33号文件附件);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按安康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安教发〔2014〕21号)执行。

六、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转发文件,做到早布置早落实,同时将本县区布置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文件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备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市、县区评选领导小组要分别检查和督导县、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自愿报名,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

(三)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特点,特别关注偏远学校、薄弱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在各级评选活动中的比例。在教学能手评选时,应优先聘请省市县名师、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要聘请的一定数量外阜评委参与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七、有关政策及情况说明

(一)关于“陕西省教学能手”、“安康市教学能手”的相关待遇。1.对经省、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将授予“陕西省教学能手”、“安康市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2.各县区应督促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学能手津贴,并按照省级每人每月100元、市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3.获得省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在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可以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答辩。4.今后凡参评陕西省学科带头人、陕西省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50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参评安康市学科带头人、安康市教学名师(48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安康市教学能手”称号。5.实行五年定期注册制度。获得该荣誉称号的教师,必须履行省、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有关职责,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关于工作站的建立。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本次评选学科及得分排名,取小组第一名,通过自愿申报、组织审核后,颁发“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奖牌,一次性奖励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承担工作站的任务,履行工作站的职责。

(三)为加强评委工作,在原有评委库的基础上,推荐增补省级评委库人选(见附件4)。推荐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特级教师;(2)全国模范教师;(3)全国优秀教师;(4)省级优秀教师;(5)省市级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6)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7)省级教学能手工作站站长。汉滨、旬阳限报4人,其他县区和市直学校限报2人。电子稿报送截至3月3日。

八、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需向市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1.《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2份,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制作)。2.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注明)。包括:(1)《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附件3,用Word文档制作,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2)本人参加培训的证书照片;(3)个人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校本研修年度计划电子版;(4)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需注明姓名、单位。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一览表、评审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联系人:陈晓靖    冯纪清      电话:3216119

电子邮箱:cxj3666@163.com

附件:1.各县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

      3.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

      4.陕西省推荐、补增省级评委专家库人选表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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