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
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辖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由汉滨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各县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县区教体局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基教、体育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领导,夯实各部门、股室和学校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安全”的原则,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二、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工作
1.明确考试对象及报名工作。凡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由县区统一编号,统一时间参加考试。
2.规范体育统一考试项目。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共4类项目,11种考试内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定考试项目和内容要求,让每位考生分别在4类项目对应的考试内容中各自主选择一种考试内容,进行考试。结合县区实际,对目前暂时无条件组织实施的游泳考试项目,要出具书面说明,报市教育局备案。
3.统一考试的时间及考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在每年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务于5月10日前结束。各县区应按安全、就近的原则,合理设置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点,方便初中毕业生考试。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1.严明体育统一考试纪律。各县区教体局要认真做好体育统一考试考务人员的选聘,对测试方法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对考试工作要统一要求,严明考试纪律,监督检查考试过程,严防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2.加强对免试考生的审核工作。一是对于初中阶段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奖,符合省厅规定的免试资格的学生,严格按照省厅方案中规定的申请免试程序执行(免试资格审核表见省厅文件附件4)。二是凡因残疾、疾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免修体育课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学校证明等证明材料,填写特殊情况申请表(见附件),办理免试手续。其中,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区教体局审核后,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5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三是对于免试考生,免考名单须面向社会予以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对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不能按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期考试,经学校报请县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考,但必须在各县区体育统一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3.准确评定学生考试成绩。一是科学评定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各学校要依据《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对学生体育课成绩进行科学评定,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按照评分标准量化成绩;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考核成绩汇总情况上报县区教体局备案。二是准确为考生计算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各县区要按省厅文件规定的计分办法,准确为考生计算出考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三是科学、准确、合理的为学生合成中考体育成绩。各县区教体局要组织人员填写好《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见省厅文件附件5),将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按比例进行合成,最终计算出考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经审核无误后,记入中考成绩系统。并务于5月25日前,将本县区中考体育成绩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4.确保体育考试安全。各县区、各学校务必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体育统一考试的考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场地器材要安全准确,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考前适应性训练,认真核查考生的健康状况,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严禁隐瞒和虚报伤病,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5.各县区教体局要将本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联系人:陈开健
电话:3212794
邮箱:jyj3212794@126.com
附件:特殊情况申请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5年1月7日
附件
特殊情况申请表
学校名称 | 本人2寸照片 盖学校公章 公章压照片左下角 | |
年级班号 | ||
姓名 | ||
性别 | ||
学籍号 | ||
申请类型 | □免考□缓考 | |
申请理由 | □残疾□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各种疾病 □突发性伤病□其它情况 | |
学校意见 | 学校盖章 | |
教体局意见 | 教体局盖章 |
1.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需填写此申请表交县区教体局审批(此表可复印)。
2.申请人在符合本人情况的“□”中打“√”。
3.申请表需附(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学校证明)
4.此表经县区教体局盖章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