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
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将艺术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县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学校艺术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的管理水平。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切实将《意见》的各项要求贯彻好、落实好。
二、建立学生艺术素养评价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省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评价方式,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全面开展学生艺术素养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突出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将学生艺术素养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模块,并把测评结果计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作为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三、建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区教体局要在全面总结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汇总各县区情况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发布全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联系人:陈开健
电话:3212794
邮箱:jyj3212794@126.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9日
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体艺〔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和内容。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学校艺术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和功能。
2.新形势要求加快发展学校艺术教育。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艺术教育的育人功效日益凸显,学生艺术素质普遍得到提升,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但是,艺术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艺术师资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学校缺乏基本的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评价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制约了艺术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艺术教育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
3.明确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艺术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艺术教育发展的差距,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强化和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当前艺术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科学发展。
二、抓住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
要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5.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开展学生艺术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要进一步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的建设工作。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活动,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加强区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实行县(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要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专职艺术教师不足的地区和学校,可由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组织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师资格认定。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要保证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要计入工作量。
7.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并尽可能向当地群众开放,实现艺术教育资源共享。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当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开放灵活的艺术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加强艺术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辅导艺术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努力提升艺术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农村的学校和课堂。
三、建立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
8.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9.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以艺术课程开课率、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艺术素质为重点开展自评,自评结果应通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高等学校要把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10.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2014年开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要向教育部提交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2015年开始,教育部将编制并发布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
11.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艺术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地(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管理艺术教育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教研员,并建立艺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分管艺术教育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高等学校要有校级负责人分管艺术教育工作,并明确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参加艺术教育培训,提高艺术教育的管理水平。
12.保障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配置。各地教育财政投入中要保证艺术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确保艺术教育经费随教育经费的增加相应增长。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增加艺术教育投入。要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内艺术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把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规划,并保证配置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执行国家制定的配置标准,充分发挥场馆等设施设备的功能,满足艺术教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
13.加强艺术教育督导与宣传力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将适时组织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检查。
要在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中加大艺术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艺术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都来重视、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尊重、关心艺术教师,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教育部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