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欢迎您!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17:29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体育工作

年度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34号)和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安教发〔2014〕121号),现就做好2014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成2014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定和发布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要在全面总结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重点反映本县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指标。科学分析学校体育关键指标信息,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管理水平。按要求,如实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件1),本次年度报告内容和报表数据信息的采集计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于2015年1月5日前将2014年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及《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所报情况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

二、全面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

(一)各县区教体局要认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的各项要求,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工作。从2014年起,全市中小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各校每年对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市教育局安教发〔2014〕121号文件附件2)完成体育工作自评,并如实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报县区教体局。各县区教体局要于12月31日前完成对各校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审核、汇总工作,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形成评估工作报告,并将《审核报表》和评估报告于2015年1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做好“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设点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我市将推荐28所“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考虑学校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我市“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布点县区为汉滨区、旬阳县、宁陕县(各县区设点学校分配见附件2),请各县区于2015年1月5日前将设点校名单报市教育局。

三、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创建工作

按照《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要求,省教育厅将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评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数量和各县区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我市要推荐12所中小学校(各县区推荐学校数量见附件3)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选。请各县区于2015年1月5日前将《陕西省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推荐表》(见附件4)及学校先进典型材料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陈开健

电话:3212794

邮箱:jyj3212794@126.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