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 20:38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
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陕教保[2014]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是教育现代化、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管理与应用水平的需要,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安康教育发展活力,办人民满意教育有着积极的带动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达标评优工作。2014年12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局保障科。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指导督促各学校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将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蔡苏苏
联系电话:3214290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陕教保[201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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