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校园
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学校:
9月25日,我省延安市延长县城关幼儿园发生10名幼儿及16名教师群体中毒事件,1名幼儿死亡。26日,广西、云南两地相继发生砍杀学生、踩踏恶性事件,造成多名学生伤亡,社会影响较大。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立即部署开展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防止发生类似及其它校园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当前,我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相对平稳。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个别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加之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因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维护校园安全的任务繁重艰巨。各县区、各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加强校园安全“三防三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配备,积极落实校园安全“三化”建设要求,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特别要做好门卫工作,把好第一道关口。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演练。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举办安全教育讲座、法制教育课、应急救援知识解答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主动离开不安全地点,远离社会危险人群,远离不适合学生逗留的场所,如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学会自我保护与规避风险,努力提高学生的应急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人为伤害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在节假日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值守,加强学生上下学、下晚自习、下课、上操、就餐和集会时的安全管理。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必须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国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节假日和重点敏感时段期间,严禁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妥善安排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活动。
(四)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县区要立即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门、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楼梯扶手是否坚固,楼梯间照明设施、应急设备是否齐全,楼梯走廊内是否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台阶、障碍物等。结合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梳理,按照整改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
(五)深入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协调综治、公安、交通、卫生、药监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全面整顿校园及周边秩序,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水平。
三、灵通信息,妥善处置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国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段的稳定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告值班工作信息,杜绝漏报、瞒报、缓报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妥善处理。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贯彻落实本文件工作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方式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邱新勇
电话:3214549
邮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