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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 16:4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申报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的通知》(陕教师函〔2014〕43号),为充分发挥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能手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动作用,省教育厅2014年拟设立70个“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并授牌。现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工作站的条件

1.工作站设在优秀教学能手所在学校。

2.工作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省教育厅从2014年命名表彰的省级优秀教学能手(见附件1)中遴选。工作站课题研究工作在站长主持下由所有成员协同完成。

3.工作站成员由站长聘请。每个工作站成员至少有两名省级教学能手,三名市级教学能手以及若干名县(校)级骨干教师。

二、申报办法

凡有申报资格的优秀教学能手,经个人申报课题(课题自选,见附件2),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安康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的电子信箱。

三、主要任务

1.发挥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在校本研修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

2.承担省重大教科研课题研究任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在学科领域内开展教育教学模式、方法、手段探索性实验,形成可推广的教改成果。

3.承担各级教师培训任务,参加“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活动,将优质的教育资源送到广大农村学校和教师当中。

四、管理与考评

1.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级教科研、教师培训机构要全力支持工作站的工作。

2.站长和站内成员所在学校,要积极创设工作条件,在安排工作时间、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落实配套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工作站经费由站长所在县区教育局监管。省上给每个工作站下拨1万元的工作经费。

4.市教育局将配合省教育厅不定期对各工作站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其业绩作为评价设立教学能手工作站的学校教师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站长及成员进行定期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工作站,勒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省教育厅通报批评并予以撤销。

5.工作站站长及骨干成员在评优时应予以优先推荐;在评选高一级职称时应予以优先考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靖郭华

联系电话:3216119

电子邮箱:24518267@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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